集号吧丨发表时间:2015-01-06丨访问量:137
2013年4月雷某向他人租赁位于金平区华新城东侧工业区内一处厂房的第四层作为工场,雇佣陈某、杨某、姜某等9人加工中秋月饼饼盒及纸箱。至同年10月10日止,雷某共结欠9名工人的工资合计2.6万多元,其中结欠陈某3个多月的工资共9000元。当晚,雷某因无钱付还这些人的工资而离开汕头逃往西安,并更改了电话号码。两天后,陈某等人到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接到投诉后,通过在雷某的加工工场及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告等形式,于同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先后向雷某发出或公告送达“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雷某逾期不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去年8月20日,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9月26日他还清了拖欠9名被害人的全部工资。
岁末年初,欠薪现象再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近期对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就为恶意拖欠务工人员血汗钱的无良老板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