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来电显示”这一手机功能可以说是我们日常必备的一项手机业务。对于它的收费人们也似乎没有什么异议。然而在调查中发现,运营商不仅从未公布过“来电显示费”成本依据,且收费标准不一。并且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有人质疑:“来电显示费”收费已与成本脱节。
不同城市、各运营商收费不相同
绝大多数手机用户日常都会开通“来电显示”服务,以有准备、有选择地接听电话。采访发现,对于手机“来电显示”功能,不同城市、不同运营商收费各不相同。
移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全球通”等费用较高的套餐中,大多包含“来电显示”服务,不需额外付费。在天津联通南开区某营业厅,记者看到,14元、18元、28元的低价本地套餐也免费赠送“来电显示”服务。
但许多套餐的“来电显示”服务仍需额外付费。呼和浩特市联通“世界风新商旅套餐”、沈阳联通“新势力畅聊套餐”等,均不包含“来电显示”服务。沈阳、长春、太原等多地移动公司,均有不包含“来电显示”的本地套餐,开通需另外付数额不等的费用。官网显示,联通“4G全国组合套餐”,开通“来电显示”也需付费每月6元。
据了解,手机“来电显示”业务开放初期,移动和联通等曾免费提供“来电显示”服务,随后,部分地区在提供这一功能时开始向用户收费。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副会长张毅表示,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的电信运营商并不对“来电显示”这么基础的服务额外收费,甚至在套餐里都不单独标注。在当地办理的套餐既不额外收取“来电显示费”,也不会在套餐中表明已包含“来电显示”功能,“来电显示”属于运营商提供的默认服务。
收费与成本脱节
采访发现,许多套餐单独开通“来电显示”功能需每月额外付费10元,相当于购买了100M的手机流量“加油包”。每月6元、10元的手机“来电显示费”,是否是电信运营商成本的体现?
业内人士周大建说,十几年前,“来电显示”技术不成熟,成本较高,运营商的收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来电显示”是通讯设备的标配功能,无论运营商用不用这个功能,设备都会自带。运营商提供“来电显示”,也不会额外产生什么成本。“如果说十几年前收费还算合理的话,现在的技术条件下仍收‘来电显示费’就明显不太合理了。”
天津某运营商运维人员告诉记者,严格说,“来电显示”的实现过程并不会产生什么额外的成本,但运营商投资基站、建设网络会产生庞大的费用,运营商需要通过“来电显示费”来收回投资成本,并不需要成本定价一一对应。
“‘来电显示’是绝大部分用户都需要的‘刚需服务’,其定价不应偏离实际成本太多。如实际成本极低,应取消此项收费。”中关村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李苏京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运营商也应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和业务结构,不应该对‘来电显示’这样的‘原始收费’过于依赖。”
不过,也有人认为,电信资费应该“算总账”。“来电显示费”是运营商整体收费的一部分,并不一定需要按照真实成本定价。如果运营商整体利润是合理甚至是亏钱的,多收些“来电显示费”弥补总成本也未尝不可;如果运营商整体利润率非常高,则需要通过政府调控、市场竞争等方式,使运营商的产品定价回归合理状态。
只收费,不保真、不担责?
尽管一些用户为“来电显示”付费,但“来电显示”的真实性却不令人满意。
“近年来,我国每年“电信诈骗”案达几十万起,用户损失上亿元。近年来发生的‘电信诈骗’案,篡改号码作案的占90%以上。”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副局长李建满表示,许多犯罪分子篡改主叫号码,模拟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电话,诱导被害人将资金转移到所谓“安全账户”,进而实现诈骗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来电显示”的诈骗案中,运营商往往并不担责,遭改号电话诈骗的用户往往只能自担损失。
我国首例“电信诈骗”受害者“告赢”运营商的案例中,73岁的杨先生被篡改主叫号码的诈骗电话骗走48万元,向法院起诉提供“来电显示”服务的运营商。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电信运营商赔偿杨先生损失1万元。
专家认为,运营商如不能在前端对篡改的主叫号码进行拦截,末端用户是无法自主判断电话号码真伪的。只有通过法律手段使运营商对电信诈骗担责,才能真正倒逼运营商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用户利益。
吉号吧小编说
信息公开化这是国家一直所倡导的。通信行业也不例外,应该让用户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以及各项收费是否合理。同时,既然收了费,就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运营商不是例外,没有特权。